为遏制别有居心者炒房牟利,甚至将可负担房屋脱售之后再度申请购屋,柔佛州政府率先祭出新政策,将原本限制转售可负担房屋的5年期限,延长至10年。
据了解,除了各州的一马人民房屋计划(PR1MA)同样限制不可在10年内转售他人,目前柔佛是全马唯一实施禁止10年内转售其他类型可负担房屋的州属。
各州政府皆采取严厉的监控措施,不允许业主提早转售可负担房屋,非政府组织也从旁把关,比如彭亨州的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(REHDA)分会获知有人在网上出售限售期未满的可负担房屋,即刻向州政府反映并要求关注。
无论如何,政府并非毫无人情味可言,面对窘境的业主若能出示合理理据,证明迫切需要提前转售可负担房屋,一般上仍会得到酌情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