含糖饮料税下月起大幅度调高,而且征税商品范围扩大,厂家急跳脚!
含糖饮料税原本将从下月起提高税率和扩大征税商品范围,但在厂商要求下,已展延至明年1月1日落实。
利商特别工作队(PEMUDAH)税务改进技术组联合主席拿督蔡兆源向本报证实,原定11月1日执行新的含糖饮料税,于本周四(20日)宣布展延至明年1月1日,好让厂商有更充裕的时间去做准备。
根据新的税制,凡在本地工厂生产或从国外进口大马的饮料,只要每100克饮料含糖量超过33.3克糖份,就会被征收47仙的国产税,或对进口产品的从价税(Ad Valorem)征10%的关税,同时受影响的产品范畴扩大至二合一及三合一的冲泡条。